| 四川局进一步强化保供期间煤矿安全生产责任 | |||
| 煤炭资讯网 | 2021/11/23 8:58:47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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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关于强化责任落实 确保安全保供的通知》,提出以“六个必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六个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开展“五项工作”强化监督检查指导的17条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好保供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六个必须”:一是所有煤矿必须签订安全承诺书并张贴到煤矿显要位置接受职工监督。二是煤矿上级公司必须向所属煤矿派驻安全专班督查指导安全工作,督促煤矿强化现场管控。三是生产(建设)和整改煤矿必须严格按监管部门核定的作业地点、入井人数组织作业,严禁擅自增加作业地点和入井人数。四是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每日风险研判,强化安全风险管控。五是出现瓦斯超限报警、矿井停电停风等重大险情煤矿必须立即停产撤人,严禁冒险组织作业。六是煤矿安全风险高的重点工程或环节必须有矿级领导现场跟班指挥作业,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落实。 “五个严格”:一是严格落实每个煤矿监管责任人员和驻矿盯守人员责任,严禁出现监管盲区和空档。二是严格煤矿复工复产验收、采掘工作面核定及整改方案审批,严把“准入关口”。三是严格落实区域煤矿安全风险日研判制度,准确掌握区域煤矿安全生产动态和安全风险。四是督促煤矿严格落实停产撤人和停产停工指令,确保监管监察指令落实到位。五是严格瓦斯、一氧化碳超限报警追查处理,倒逼煤矿加强瓦斯治理。六是严格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煤矿加强现场管理,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条件。 开展“五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人、警示人、提升人。二是开展复工复产和隐患整改审批专项督查,督促严格审批的程序和标准。三是开展重大灾害防治专项检查,推动煤矿加强重大灾害治理。四是开展瓦斯超限报警专项督查,督促煤矿瓦斯治理措施落实。五是开展告知式和突击式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地方政府及部门强化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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