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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监察执法八处结合监察执法工作,深入集团公司和煤矿企业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执法组先后到平塘县牛头沟煤矿、福泉市干塘边煤矿、西秀区安发煤矿以及贵州齐鲁能源有限公司、安顺永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企业管理人员和矿工宣传宪法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同时对吸取猴子田事故教训开展了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监察执法八处在执法基地悬挂了宪法宣传标语,积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运用宪法、维护宪法良好氛围。通过宪法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使全体党员干部树牢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基层,增强矿山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作者:赵增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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