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峰峰集团物资供销分公司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工作 | |||
| 煤炭资讯网 | 2021/2/4 12:32:21 党群工作 | ||
|
【本网讯】为提高公司在建设百年强企过程中的宣传报道工作水平,冀中能源峰峰集团物资供销分公司进一步规范通讯报道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工作管理考核的实施办法》,重新界定媒体级别,分解报道任务,明确奖惩标准,充分调动了基层单位通讯员撰稿、投稿、上稿的积极性。 该公司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大事。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事关旗帜和道路,事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事关顺利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事关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该公司制定2021年年度目标,即国家级媒体发表4篇以上,省部级媒体完成24篇以上,市级媒体、集团公司矿工报、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达到或超过集团公司考核目标。并把主要任务分解,党群工作部每年完成国家级媒体4篇以上,矿工报及以上媒体100篇以上,综合办公室每月上报信息6篇以上,每年完成矿工报及以上媒体20篇以上,物资供应部每月上报信息6篇以上,每年完成矿工报及以上媒体20篇以上,设备租赁部、物资储运部每月上报信息8篇以上,每年完成矿工报及以上媒体20篇以上。 并制定了严格的奖惩规定,对完不成宣传报道工作任务的单位,每月直接从工资中扣所在单位党政正职各100元;完成任务,奖励所在单位党政正职各200元。所在单位每少报1篇信息扣10元,集团公司报刊少见报1篇扣30元,见冀中能源报或市级以上报刊每少见1篇扣60元,网络信息少见1条扣15元。明确了峰峰集团报刊每字0.3元,每篇最低稿费为20元。冀中能源报等市级报刊每字0.6元。省部级报刊每字1.5元。国家级报刊每字3元的标准。并做到奖励上不封顶。 同时,为鼓励大家在空余时间总结经验、撰写论文,在集团公司报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200元;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300元,省部级报刊每篇400元,国家级报刊每篇500元。 对通讯干事提出了新的要求,每月见报6篇,其中,矿工报见报(含集团公司电视新闻)3篇,冀中能源报见报1篇,可累计考核。公司新闻见集团公司以上网络15篇。同时,全公司每月完成见报网任务50篇,奖励通讯干事100元,每超额完成1篇奖励通讯干事3元。通讯干事负责每月考核,兑现奖励。 要求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和支持宣传报道工作,积极为新闻报道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指定至少1名通讯员负责此项工作,并把通讯员名单报党群工作部。要求通讯员每月3号前把上月见报稿件的剪报和网络稿件打印件上报通讯干事登记,如不按时上报视为无见报网进行考核。该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之前相关制度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