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国超:下班后微信群的工作信息,该不该回? | |||
| 煤炭资讯网 | 2021/3/24 19:54:39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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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今年2月2日18时,河南某科技公司接到紧急通知,单位要求告知全体职工,而此时单位已经下班了,于是工作人员就在单位的微信工作群中进行了发布,并要求所有职工看到后回复,唯独刘浩一直没有回复,单位工作人员程千立即给刘浩拨打了电话,告知他看工作群并回复,可是刘浩没有理睬。刘浩觉得,已经下班了,告知就得了,为何非得回复。最后程千将刘浩没有回复的事情告知单位领导,单位领导对刘浩进行了点名批评,并告知做深刻检查。刘浩下班后不回工作信息受到了单位的点名批评,那么,下班后的工作信息到底该不该回呢?
笔者认为,从劳动关系和法律的角度来看,如果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或职工和用人单位约定好的工作时间,一般情况下,职工下班后是没有义务非回不可的。从目前状况来看,职工就业压力那么大,想要保住一个饭碗很不容易,即使是在下班后,需要加班的事情,很多职工也是愿意去做的,何况是回复一下工作信息,即使是并不想回复。实际上,如果单位领导要求职工下班后必须回复微信群的工作信息,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变相增加了职工的工作时间和负担,但是,职工对于特别紧急的工作信息还是应该回复的,因此,职工下班后是否回复微信工作群的工作信息,应该视其情况轻重缓急来决定是否回复。 第一种特别紧急的情况必须及时回复。比如说一个正在进行的工程,如果你不回复会影响到这个正在进行中的项目,导致该项目无法进行这样的严重后果,那就只能及时回复了,这是你在这个岗位上的基本要求,因为正在进行中的项目可以说是没有所谓下班时间的,只要你负责的项目是在进行中,你就有推进项目的责任,这就包括及时回复领导和工作人员关于项目的询问等事宜。还有突发的工作问题或事故,你收到这类工作信息一定要及时回复,要求处理的应该立即前去处理,半点都不能耽搁,因为有时的突发事态相当严重,不立即处理可能会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紧急情况立即处理是人之常情,这个时候的工作就是饭碗呀,是丢不起的。 第二种不紧急的情况就不用回复了。比如:后天的会议是早上8点开,而这件事情本来就已经通知过了,或者明天即将公布,像这类的工作信息就要求职工必须回复,这是管理权力的滥用,职工应该直接了当地说:“抱歉,现在是我的休息,有关工作的事请在我上班时间找我,谢谢。”职工在下班业余期间,对那些比较琐碎的微信工作信息要学会拒绝,要强调,现在是我的下班时间,休息是我的权利,你不应该打扰我。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也应尊重职工的休息权,不随意侵占职工的休息时间,这既是对职工劳动权益的维护,又能体现单位对职工的人文关怀,这样才能换来职工更高的忠诚度,让工作归工作,生活归生活,只有让职工班前休息好了,才能保证有充沛的精力投入本职工作。 第三种领导询问任务进展或工作情况必须回复。虽然,领导的询问也能归类于上述两种情况中,但为什么要单独拎出来成为一个情况呢?因为领导毕竞是上级,而且能在下班时间询问工作的领导,就是一个对工作认真负责任的领导,如果他询问的事情又不是特别紧急的话,那么至少说明他是没有上下班这个时间概念的,你试试不回复看看,毕竟现在下班后大多数时间都是拿着手机,反正笔者是要回复的,不过过了晚上10点发的那种,你也知道用什么理由不回复了。 综上所述,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在职工下班后发布的微信工作信息,如果涉及到职工需要回答的,最好是回复。如果这种需要回复的次数已经严重干扰到你了,那你需要考虑的是换工作或者工作岗位,笔者经历过那种下班后需要及时回复的岗位,也经历过那种下班后就基本不需要操心的岗位,基本上都是取决于工作信息内容是否紧急,但是,第三种情况基本上所有岗位都逃不开,只能寄希望于你的领导不要太不知分寸和不是一个工作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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