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煤矿安监局对聘请专家廉洁自律行为进行从严要求和监督 | |||
| 煤炭资讯网 | 2021/3/29 11:17:48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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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确保聘请专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黑龙江煤矿安监局在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期间,及时下发《关于加强对聘请专家廉政教育和提醒的通知》,本着“谁选聘谁提醒、谁管理谁教育”的原则,对聘请的专家提出具体廉政要求,杜绝违反遵守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廉洁规定情况发生。 一是规范对聘用专家的管理。要求各聘用单位严格执行《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聘请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参与煤矿安全监察相关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在与专家签订委托通知书的同时,告知我局对聘用专家的有关纪律要求,签署《煤矿安全生产专家承诺书》。对聘用专家违反廉洁规定倾向行为的报备,并向局党组报告,经查实专家确实存在相关问题的,经党组决定进行相应的处理,直至终止聘用,清除出专家库。 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和提醒。要求各单位聘请专家执行监察执法相关辅助职责时,在廉政工作要求方面与系统内干部职工一致对待,即必须模范遵守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禁酒令”和省局党组九条禁令等廉洁规定,下矿工作前与监察员一同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提醒谈话,如工作中发现违反廉洁规定倾向行为时,聘用单位或牵头处室、监察分局(站)要第一时间向专家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三是严肃追责严厉问责。强调被聘请的专家如发现涉嫌存在廉洁自律问题,将按照《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聘请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参与煤矿安全监察相关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一律先暂停工作,再交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查实存在问题的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将对存在问题专家的聘用单位或牵头处室、监察分局(站)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稿件来源:纪检室 夏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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