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公示 | 这里133名煤矿矿长被记分,2人被免去矿长职务 | |||
| 煤炭资讯网 | 2021/4/13 6:24:32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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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公示了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四川省煤矿矿长安全考核记分情况。 从公示情况来看,共有133名矿长被四川省各级煤矿安全监察监管部门考核计分,被记6分及以上的有26人,其中1名矿长被一次性记12分,1名矿长被一次性记10分。 为加强对煤矿矿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职情况的考核,2020年4月,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四川省煤矿矿长安全工作考核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对全省煤矿矿长安全工作实行记分考核。其中,列举了12种一次性记12分的情形,并规定存在这些情形的,5年内不得再任矿长。 存在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性记12分: (一)《煤矿采矿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或被注销、吊销、暂扣后仍然组织生产; (二)煤矿建设项目未取得相关审批文件擅自组织井下建设施工; (三)煤矿建设项目超过建设工期,未经审批继续组织建设施工; (四)煤矿建设项目建设期间组织生产; (五)煤矿在被责令停产整顿、停产整改、停止采掘作业期间仍然组织生产或建设; (六)超层越界组织生产或建设; (七)隐瞒采掘工作面组织生产或建设; (八)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 (九)篡改安全监控和人员定位系统有关数据; (十)生产矿井未取得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或撤销等级后仍然组织生产; (十一)煤矿发生事故后不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导致事故扩大; (十二)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仍然组织作业。 四川省煤矿矿长安全考核记分动态统计表显示,被考核记分的133名煤矿矿长因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被记分,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7名煤矿矿长外,其他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采掘工作面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图纸未及时更新”“机电设备维护管理不到位”“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矿井提供虚假隐患整改和检查资料”等。 据悉,对剩余积分为4分及以下的煤矿矿长,已由属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了约谈。其中: 一次性被记12分的煤矿矿长已被免去其矿长职务,吊销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在5年内不受理其考核的申请; 一次性被记10分的煤矿矿长已被免去其矿长职务,吊销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在1年内不受理其考核的申请; 剩余积分为2分及以下的煤矿矿长,已被责成重新参加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下一步,除督促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过程中严格对照标准实施考核记分外,我们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记分标准,并加强信息化管理手段,在现有信息化监管平台基础上,增加矿长考核记分信息化管理系统,助力提高考核记分的时效性和精准性。”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煤矿安全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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