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通知 | |||
| 《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 |||
| 煤炭资讯网 | 2021/4/21 9:42:58 矿业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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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就专项节能监察重点行业、日常监察内容、监察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加以明确。 通知表示,要深入开展专项节能监察,聚焦重点行业,抓好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发挥强制性节能标准的约束作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建立重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台账。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本年度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监察名单,开展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2021年完成钢铁、水泥(有熟料生产线)、电解铝企业全覆盖。“十四五”期间实现重点行业企业节能监察全覆盖。 通知要求,要持续做好日常节能监察工作。强化节能监察基础能力建设,要完善工作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强化结果应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执法、加强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要细化措施手段,明确目标进度,依规使用节能监察资金,优先使用结转结余资金,确保各项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于5月10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重点行业企业情况以及2021年专项监察任务;6月30日前报送2020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结果;11月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马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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