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川东煤监分局部署汛期煤矿安全“六个必查” | |||
| 煤炭资讯网 | 2021/5/29 8:38:26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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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川东煤监分局按照“早部署、早行动、早预防”工作要求,专题研究煤矿汛期安全工作,部署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六个必查”内容,确保区域煤矿安全度汛。 一是必查煤矿企业水害防治部署情况。坚持每次计划监察将水害制度建立及机构、人员配备、探放水设备等部署情况纳入必查项目进行监察执法。 二是必查应急预案完善情况。到矿检查时,必须检查煤矿企业雨季“三防”应急预案是否完备,特别是落实极端天气、暴雨及时撤人措施的预案,是否在雨季前开展水害应急预案演练。 三是必查气象预警信息落实情况。由分局、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联系人员通过微信群、短信平台或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将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及时通告企业,提醒、督促企业通报井上下作业人员并落实暴雨撤人措施。 四是必查煤矿企业雨季“三防”装备、资金、人员、应急值守落实情况。督促煤矿企业做好雨季“三防”装备、物资准备,并抓好对职工雨季“三防”知识、技能培训,加强汛期值班值守。 五是必查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对重点企业配备与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以及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企业及时落实隐患整改和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坚决停产、停工。 六是必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情况。将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作为复工复产前置条件,凡《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不得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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