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领导访谈  论文读书  人物展示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矿业新闻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举报奖金最高为30万元

煤炭资讯网 2021/6/7 10:57:32    要闻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日前印发了《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细则规定,省级及以下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开展举报奖励工作,应当遵循“合法举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受理、谁奖励”和“谁举报、奖励谁”的原则。按照规定,举报人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实名举报的,举报人应同时提供真实姓名和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匿名举报的,举报人应同时提供通信畅通的手机号码。匿名举报的受理、核查和奖励实行密码约定、“三专联锁”管理。

细则所称的矿山重大隐患是指《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认定的情形和行为。

细则所称的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未依法获得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证照未变更组织生产、建设的;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的;违反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长期停产停建的矿山未按规定验收合格,擅自恢复或者组织生产建设的;瞒报、谎报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的;不按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指令予以整改的;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矿山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的等10种情形和行为。

细则对举报实行等级管理。一级为查实与举报的矿山重大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事实和地点基本相符,且矿山重大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3日内举报的。二级为查实与举报的矿山重大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事实和地点基本相符,且矿山重大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3日(不含)后举报的。

细则规定,查实矿山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除外)的奖励,属于一级举报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属于二级举报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2%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查实矿山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奖励,按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中煤报      编 辑:肖平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杨建华  编辑:欧阳宏(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胡九潭、孔德金、王金启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