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昭通监察分局:“五强化”管控煤矿安全风险 | |||
| 煤炭资讯网 | 2021/7/29 9:00:02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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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昭通监察分局立足监察区域实际,深入研判煤矿主要风险,采取“五强化”措施,推动煤矿安全形势平稳。 一是强化工作措施及责任落实。立足“两个根本”,逐项研究《落实国家矿山安监局督导检查工作要求任务分工表》,细化工作分工,制定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照单开展工作;聚焦“三类风险”,强化联系服务,指导国有煤矿企业理顺安全管理机制,并强化对停产停建煤矿巡查暗查;召开专题会议研讨省局年中工作报告,对照报告检视工作差距,从政治引领、执法能力提升、重大灾害防控及监督指导等方面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和法律法规宣贯。及时将国内事故通报、省内查处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传达给各矿,督促各矿对一通三防、顶板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出现;大力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制作考题开展“逢查必考”,对不合格人员采取停岗学习、调整岗位等处理措施。 三是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每月定期分析煤矿存在的主要风险和重大灾害治理情况,督促煤矿在瓦斯防治上做好“精排一年、细排三年、规划五年”长远规划,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督促镇雄县结合大排查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抓好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 四是强化煤矿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煤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对瓦斯抽采、石门揭煤、过断层构造带及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等重点环节现场检查;深入各矿了解高质量发展和“五化”改造情况,督促各生产矿井制定实现综采综掘的时间表,推进各矿尽早实现主排水泵、主风机、主提升、主压风等设备设施集中控制。 五是强化煤矿汛期安全防范。督促煤矿深入学习贯彻《云南省井工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两把锁管理、汛期值班值守等措施;加强对煤矿防治水工作检查,及时向煤矿发送暴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要求煤矿在遇到暴雨、洪水等极端天气时第一时间停产撤人,确保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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