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贯彻落实潞安化工司马煤业公司第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精神,圆满完成好职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并进一步深化民主管理工作,夯实基层民主管理基础,潞安化工司马煤业公司工会根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提前谋划,统一安排,于8月9日至17日组织召开了2021年度基层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充分行使民主管理权力重要手段。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有效组织广大职工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主要渠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能不断加强职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积极性,增强职工小家的凝聚力,充分调动职工参与单位管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稳定发展。
为了组织好此次基层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该公司工会严格遵守潞安化工集团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实际,并结合该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下发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文件。为减少会议人员流动和大范围聚集,保证职工身体健康,文件就会议召开的形式、参会人员数量、疫情防控要求等各方面做了具体要求。各分工会在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积极筹备,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避免集中会议,通过队组小型会议、班组会议、网络平台等形式,组织严密,规范有序地进行了会议的组织。
截至8月17日,该公司31家基层单位的2021年度职工(代表)大会全部顺利召开完毕,基层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率达到了100%。通过此次会议,基层民主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引深,基层民主管理工作基层进一步加强,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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