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矿建勘探  领导访谈  论文言论  人物展示  文教卫生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煤企聚焦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四川煤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

煤炭资讯网 2021/8/9 9:02:43    安监动态

今年以来,四川煤监局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贯彻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将《刑法修正案(十一)》纳入今年学习重点,采取会前学好、专题讨论、邀请专家讲座等多种方式,推动全局上下深入学习理解和熟练掌握《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切实提升监察执法效能。

二是强化法制宣传。通过局网站、联系指导微信群等加大《刑法修正案(十一)》宣传力度,督促全体监察执法人员逢会必讲、逢矿必宣,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严格依法适用。在监察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严禁以罚代刑,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今年以来,共有3处煤矿10人涉嫌刑事犯罪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来源: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编 辑:也禾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