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领导访谈  论文读书  人物展示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矿业新闻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国家能源局:进一步规范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电费结算行为

煤炭资讯网 2022/10/10 9:24:37    矿业新闻

据国家能源局网站,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电费结算有关要求》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电费结算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障电费结算公平及时。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未事先明确约定使用非现金结算支付的,应使用现金结算支付,不得使用承兑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以及业务规则、业务形式、应用场景与票据类似的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企业自设电子债务凭证工具延期支付。

二、电网企业如确需使用承兑汇票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延期支付电费的,应采取买方付息等方式承担资金成本和兑付风险,由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明确支付条件,并遵守《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办法》(国能发监管〔2020〕79号)第十八条有关规定。

三、电网企业应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每半年向所在地能源监管机构报送电费结算使用承兑汇票等情况。




来源:央视网      编 辑:也禾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邮箱: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杨建华    编辑:欧阳宏(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胡九潭、孔德金、王金启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