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局国庆节期间扎实开展监察工作 | |||
| 煤炭资讯网 | 2022/10/11 8:32:54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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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国家局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局所有人员下沉一线开展驻点监察。 一、工作总体成效 国庆节期间,全省煤矿及非煤矿山未接到事故报告。 共派出129个工作组、633人次。检查煤矿124处,查出隐患和问题395条,行政罚款805.67万元,责令停止1个综采工作面和3个掘进工作面,责令停用设备2台,责令停产整顿矿井1处,追究相关责任人163人次,组织公开裁定及约谈警示会1次;10个远程监察组26人次,检查矿山26处,查出隐患和问题11条。检查非煤矿山26处,督导检查地方政府安全监管工作2县次,抽查非煤矿山企业8家、检查尾矿库12座、露天矿山6处、封闭金矿坑口3处、地下矿山5处、非煤矿山煤矿5处,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111条,其中重大隐患6条,下达问题隐患清单和移送书10份,问题隐患清单已全部移交地方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同时,由我局一名局领导带队参加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第五驻点综合督查组,负责驻点渭南市、韩城市。共督导检查16个县(区、市),检查各级政府及部门76个、企业222家,发出《安全提醒函》14份、移送问题清单16份、981项,实施事前问责187次,责令限期整改111家、停产停业整顿4家,约谈、诫勉、警示17家。工作成绩得到王晓常务副省长认可。 全局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放松,主要负责人扛起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所有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措施,履行报备手续,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局未发生疫情防控事故。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意识,扎实部署。9月30日上午,我局联合省应急厅召开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视频会,下午召开全局10月份工作例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中省各级一系列会议精神和工作指示,对国庆节期间矿山安全监察及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扎实部署。全局全体人员取消国庆假日,正常上班,所有人员下沉一线联合各驻地执法处,开展驻点监察。各督查组每到一地、一处矿井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各级领导关于安全防范、疫情防控、值班值守等方面的批示指示精神,督促矿山企业站位再提高,思想再深化,工作再务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积极工作。 (二)分工负责,压紧压实责任。由局领导带头,成立五个联系督导组,下沉6个重点产煤市开展督查检查。局领导以上率下,带头入井检查,查找问题隐患,克服疫情、疲劳等不利因素,全天候工作、满负荷运转,在各驻地执法处的协同下,带领全局监察员圆满完成了国庆期间监察执法任务。每一位监察员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每天对包联矿井作出安全提醒,指导煤矿按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盯紧看牢不放松,要求其绷紧安全神经,化解重大风险的发生。 (三)严格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一是突出重点,落实好“六个走深走实”。各监察执法处认真贯彻全国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和局工作例会要求,全力推动在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打击瞒报谎报、做好应急准备等6个方面走深走实。紧盯灾害严重矿井,紧盯不放心矿井,坚持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核对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数量和履职情况,规章制度的制定及落实、规程措施的制定审批及落实情况,通过发现的事故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找出企业在管理层面存在的漏洞和短板,从管理和制度层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二是严格监察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质量。各督查组坚持监察前有分析研判、监察中有分工协作、监察后有集体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监察工作方案,明确监察人员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井下头、面全覆盖,监察人员全入井,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推动重大灾害有效治理。坚持每天开展执法文书预审,不断提高执法文书制作质量。三是充分利用国家局、省局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提前对监察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工业视频系统等联网信息开展风险分析研判,明确检查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活动。四是利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检查发现延安市富源煤业存在将井下采掘作业作为独立工程承包给其他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10月1日,督查组召集邻近的3处煤矿主要负责人在该矿召开了行政处罚公开裁定暨约谈警示会,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远程监察执法。一是坚持每天下午对全省瓦斯、CO超限报警煤矿进行视频会商,分析超限报警原因,研判煤矿应急处置情况,并对系统频繁断线或断线时间较长煤矿企业进行通报,提出具体要求。共对15处瓦斯超限报警煤矿和12处CO报警煤矿进行视频会商研判,指出存在不足和问题28条,发现涉嫌重大事故隐患2条,提出建议和要求45条。向煤矿企业、监管部门发出提示通报7期。二是根据会商研判情况,对超限报警处置不当、瓦斯和CO频繁超限、瓦斯涌出变化异常等煤矿企业,及时开展远程监察,发现一般事故隐患6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次,罚款18万元;发现涉嫌重大事故隐患2条,已移送监察执法处立案调查。 (五)督政督企相结合,紧盯非煤矿山重大隐患。严格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突出现场检查,敢于动真碰硬,查处未按国家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等3条重大隐患。抽查检查尾矿库闭库销号工作,确保相关企业年底前完成闭库销号任务,同时监督检查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落实情况。 (六)开展在矿点名,夯实煤矿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负责人值班值守。积极探索煤矿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负责人线上点名的方法,各煤矿主要领导利用视频系统驻矿在岗报告2208矿次。为方便煤矿,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由面对面接受各煤矿视频报告驻矿在岗情况转换为各煤矿自行录制上传报告视频。同时,全局值班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省局与各执法处室保持值班热线联系,坚持每日“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随时了解掌握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并按要求每日向国家局、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委网信办报送值班值守信息和网络安全情况。 (七)强化监督,一体推进专项督查和纪检工作同频共振。国庆节期间,局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认真落实局月度工作会议要求,结合驻部纪检组安全防范政治监督和国家局警示教育月工作安排,在做好自身监察执法工作的同时,派出由纪检室、机关纪委有关同志组成的暗查暗访组深入局值班室、榆林办公区、监察执法煤矿开展执法作风监督,督促驻地处室统筹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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