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开展为期5个月“瓦斯抽采达标及防突效果”专项检查 | |||
| 煤炭资讯网 | 2022/11/26 8:33:45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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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与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通知,11月起在全省开展为期5个月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及防突效果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旨在深刻汲取兴文县玉竹山煤矿“1·10”、宏达煤矿“9·27”煤与瓦斯突出涉险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煤矿瓦斯治理,有效防范瓦斯事故。 专项检查分3个联合专项检查组开展,联合专项检查组分别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应急管理厅的3名厅级领导任组长,成员由两个单位业务处室负责人和驻地执法处监察员、市级应急管理局监管人员及有关专家等组成,重点对泸州、内江、乐山、宜宾、广安、雅安等6个市正常生产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采取预抽煤层瓦斯的高瓦斯矿井进行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分企业自查、市级检查、省级抽查三个阶段进行,从机构人员、制度建设、过程管控、治理效果等方面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瓦斯参数测定、机构及制度建设、通风系统情况、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达标、防空措施落实、瓦斯地质情况、防突过程管控、安全监控系统和其他等10个方面内容。检查组对每个检查矿井,将至少跟班检查(监测)1处采掘工作面割煤期间或炮后瓦斯涌出情况,实测1处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K1值、S值等防突指标,验证矿井瓦斯治理效果。 专项检查通知明确,对检查发现抽采达标评判不可靠、防突指标接近临界值、实测割煤期间或炮后瓦斯偏高等采掘工作面,将责令煤矿企业停止工作面采掘作业,重新聘请原检测机构以外的第三方机构,针对瓦斯治理的薄弱区域,对残余瓦斯含量指标进行重新补充测定,根据测定情况重新补充瓦斯抽采取措施,经抽采效果检验达标后方可恢复作业;对抽查检查发现的隐患,对照相关标准严格处理处罚,其中企业自查发现已经制定措施进行整改的隐患,可视情况减轻或免于处罚。对抽查检查发现矿井抽采不达标、防突效果不达标组织作业,或者跟班实测采掘工作面瓦斯明显异于平常瓦斯情况的,将追根溯源,严肃调查处理,从严追究煤矿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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