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局监察执法二处对煤矿企业下达安全提示函 | |||
| 煤炭资讯网 | 2022/12/12 9:17:24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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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监察执法二处在前期调研摸底、督促煤矿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向各煤矿企业下达安全提示函,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再安排、再布置。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意识。切实提升做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按照国家局要求,结合吉林省安委会安排,必须在规定时限,做好做实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 二是要明确普查重点。根据矿井瓦斯、水害、火灾等灾害特点进行重点普查,必须全面查清隐蔽致灾因素,特别是要将未来采掘接续规划区域作为普查的重中之重。 三是要坚持物探、钻探相结合。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遵循物探、钻探相结合的原则,要采用多种手段查清采掘工作面隐蔽致灾因素并做到相互验证,实现精细、准确探查。 四是要合理划分“三区”。按规定分煤层合理划定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并在2022年底前完成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的编制和审批工作,严禁在禁采区内进行任何采掘活动,严禁在缓采区内进行回采作业和与灾害探查、灾害治理等无关的掘进作业。
(稿件来源:监察执法二处 孙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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