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明东:隐患整改没有缓冲期 | |||
| 煤炭资讯网 | 2022/12/8 20:28:22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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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发布《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井工一矿“2·16”一般运输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公布此次事故原因存在“事故车辆不完好、气压表失修、气压显示不正常”等诸多大家认为的“小问题”、“小隐患”。
“针眼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小漏洞不趁早补、小问题不及时抓、小隐患不及时改,日积月累,终将酿成大患。“平朔集团井工一矿“2·16”运输事故”就是最好的教训,再次证实了再小的问题都要用心抓,容不到拖延;再小的隐患都必须及时治理,实实在在整改到位,隐患整改没有缓冲期。 安全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一再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集团公司领导也在各种会议上一再强调,安全工作要抓早、抓小、抓准、抓实,立足于预防管控,切实解决想不到、看不到、管不到的问题。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安全管理工作做得实不实、牢不牢、好不好、精不精,与企业的生存发展生死攸关,体现出企业的管理能力与水平,体现出员工的作风作为与责任担当。所以,安全工作一定要树立“小题大做”的安全意识,管好细节,控好环节,没事时预防大事,小事中预想大事。更不能存有侥幸心理,抱有无关心态,轻视小问题、漠视小隐患、淡视小细节,让问题积攒成隐患,让隐患酿成事故。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只有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紧迫感、如临深渊的危机感、重任在肩的使命感,才能保障企业的长治久安。 为之于未萌,治之于未乱。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指出安全工作必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1元事前预防等于5元事后投资”的安全经济学基本定量规律,也提示我们事前预防、超前控制,远比事后“亡羊补牢”、“砍仓止损”强得多;“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的“海恩法则”,也使大家明白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结果。所以,安全工作就要在事物未有、未乱之时,未雨绸缪、未兆易谋,进行超前防控和苗头扼杀,防止质变。为之于未有,还有慎终如始。应该明白每一条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是束缚我们的枷锁,而是指引我们正确操作行为的导向和航标。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也对隐患排查治理提出要求和作出具体规定。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方针,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加大隐患整治,强化安全底线思维,落实落细安全防范,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才能织牢、织紧、织密安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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