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局监察执法一处“七必查”压实上级公司主体责任 | |||
| 煤炭资讯网 | 2022/12/9 9:08:56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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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安全生产方针落实。通过采取问询谈话、查阅会议记录、公文处理等方式,查看企业是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否严格落实国家局、省委、省政府等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是否扎实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是否立足“两个根本”,清零“两个清单”,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二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通过查看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文件,机构设置、监督考核奖惩、记录、责任追究等资料,验证是否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每年至少组织研究2次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是否依法依规设置公司、煤矿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技术人员;是否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是否进行责任追究。 三查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履行情况。通过查阅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照人员定位系统抽查部门管理人员“实名制”下井检查情况,对安全风险高、灾害严重、不放心地点是否进行重点检查,对矿山安全监察机构查处的问题是否举一反三抓落实。 四查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情况。是否制定重大灾害治理中长期规划;是否定期听取重大灾害治理情况汇报并督促煤矿编制科学治灾计划,合理安排灾害治理工程,保障治理资金;是否大力推进智能化建设和示范矿井建设。是否认真开展隐蔽治灾因素普查工作。是否定期对煤矿重大灾害治理项目进行监督考核。 五查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制定年度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清单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落实分级管控、分级治理措施;是否定期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岗位开展隐患排查,对重大风险跟踪调度、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或严重违法行为是否督促整改并开展责任倒查。 六查安全投入和生产计划情况。安全费用是否做到专款专账专用,是否对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煤矿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能否及时到位。是否向煤矿下达不合理的产量计划或生产经营指标;是否对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进行自查和责任追究。 七查节假日及重要时间节点工作安排。通过查阅制定的包保措施、驻矿盯守措施,对照人员定位系统,查看节假日等特殊时段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到矿巡查、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重点时段是否安排人员驻矿盯守。
(稿件来源:监察执法一处 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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