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局监察执法三处督导检查停工停产矿井严防“带病”复工复产 | |||
| 煤炭资讯网 | 2022/2/17 9:03:22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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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局关于做好春节、冬奥会期间矿山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停工停产矿井安全检查,督促严格履行验收程序,严防“带病”复工复产,2月15日,监察执法三处对停工停产矿井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组先后检查了兴盛煤矿、福泰来八井、吉祥四井停工停产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地面机电设备运行情况、复工复产准备情况、安全监管部门安全巡查情况等内容,向煤矿企业相关负责人现场讲解了复工复产有关规定。 检查组要求,煤矿企业严格执行复工复产“两个不准”、“一个必须”,即生产煤矿职工培训不合格,特殊工种不能满足要求的,不准复工复产。实际到岗职工较少的煤矿,必须减少产量,减少进尺安排,减少开工头面,开工建设煤矿企业及其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的不准复工建设;煤矿企业没有全面排查隐患、存在重大隐患、未制定隐患整改措施或未完成隐患治理的,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设备应急管理处置措施不完善的,不得复工复产。恢复生产建设的煤矿,必须保证煤矿瓦斯抽采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正常运行,要加强矿井通风管理,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严防瓦斯积聚和窒息事故发生,对瓦斯抽采不达标的采掘工作面严禁进行采掘作业。 下一步,监察执法三处将对复工复产煤矿进行“跟进式”监察,发现验收把关不严、标准不高、程序不符合规定等行为的,予以推倒重来,并深究倒查验收人员责任。 (稿件来源:监察执法三处 张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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