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局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题讲座 | |||
| 煤炭资讯网 | 2022/2/23 9:19:49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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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矿山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紧盯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持续推动“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高监管监察人员、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上好安全生产第一课,2月18日,黑龙江局开展以解读新《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专题讲座。 主讲人从新《安全生产法》修改的背景及过程、修改的内容及特点、相关的法律及法规、常见的问题及释义四个部分进行深入细致讲解,并就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要求。 一是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近年来,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矿山企业极易产生轻视安全的心理,特别是春节、冬奥过后,易产生松口气、歇歇脚的思想。要充分认识到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的重要年份,安全工作只能加强并且要长抓不懈。二是全面科学研判安全风险。目前,我省仍处冬春过度期,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给矿山道路运输、作业现场管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如应对不当,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冬季过后,冰雪融化,桃花水害对地下矿山的地下水形成补给,露天矿山边坡冲刷、尾矿库水位上涨,对边坡、坝体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要紧盯季节变化,深入全面科学研判安全风险,制定科学的防范措施。三是严把复工复产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做好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矿山复工复产工作。四是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保持和加强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发挥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压紧压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发现非法盗采的,要及时制止,移送有关部门,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复工复产标准组织生产建设的,要严厉处罚。 全省非煤矿山所属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及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部分监察人员总计1000多人收听收看讲座。 (稿件来源: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 刘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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