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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紧盯瓦斯超限核查质量不高问题 明确要点要素 实行“双报告”制度

煤炭资讯网 2022/3/12 8:33:29    安监动态

 近日,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贵州省能源局联合印发《贵州省煤矿瓦斯超限核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旨在提高瓦斯超限核查工作质量,督促省内煤矿做好超限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制度》要求,省内煤矿凡发生高值瓦斯超限、重大瓦斯超限、煤与瓦斯突出或瓦斯动力现象造成瓦斯超限、一氧化碳超限达30分钟或一氧化碳低值异常的(含不应出现地点出现的)等四类情况的,要组织开展分级核查,实行煤矿《超限分析报告》和监管监察部门《超限核查报告》“双报告”制度。同时,监管监察部门对煤矿上报的《超限分析报告》进行书面核查,对原因分析是否准确、有无明显逻辑错误、措施是否得当等进行核查,有疑问的启动现场核查。现场核查要点包括是否第一时间采取撤人、停产、停电等措施,矿长、总工程师以及分管安全的矿领导是否第一时间调度组织处理,是否查清瓦斯超限原因、是否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是否制定完善的整改措施等。

  《制度》明确,现场核查时存在人为造成安全监控系统失效嫌疑的,要重点核查查看监控系统中超限曲线是否与预警系统一致,查阅煤矿值班记录、调度通信系统、询问当班人员等进行验证,使用便携式瓦检仪或标气进行现场标校,核对煤矿传感器数值是否真实,查看煤矿传感器、分站、交换机和监控主机等设备运行记录,判断煤矿在瓦斯超限后是否存在人为强制关闭相关设备行为。查看安全监控系统曲线是否有突然变化的情况,结合现场判断是否存在人为擅自移动传感器的行为。

来源: 中国应急管理报
作者:通讯员周璟 记者张安妮


来源:贵州局      编 辑:也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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