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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执法六处持续推进“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近期在监察过程中就修改的《煤矿安全规程》进行宣贯。
六处三个检查组在监察过程中充分用好“普法半小时”,针对《煤矿安全规程》修改条款进行宣贯讲解,引导煤矿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进一步做好煤与瓦斯突出、透水、火灾等煤矿重大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宣贯会要求,一是各煤矿企业要认真学习国家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德昶就《煤矿安全规程》修改答记者问的相关回复,要进一步提高学好用好规程的思想认识;二是各煤矿企业要对照《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灭火细则》等,认真学习修改的规程,并对标规程的新规定、新要求自查自纠,完善相关机构、制度、装备,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三是各煤矿集团公司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督促所属煤矿按照修改的规程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作者:袁维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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