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局监察执法三处出台《七台河地区煤矿“红黄蓝”三色安全监察实施办法》 | |||
| 煤炭资讯网 | 2022/3/7 8:51:18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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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精准监察查处隐患,综合施策解决问题,有效避免“屡查屡犯,屡屡重蹈覆辙”发生,切实提高国家监察效能,坚决防范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近日黑龙江局监察执法三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监察区域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全面总结近年来精准执法的好做法好经验,研究制定了《七台河地区煤矿“红黄蓝”三色安全监察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分类监察、规范综合施策工作机制。 一是确定煤矿颜色等级,建立监督管理台账。实施办法以强化风险管控和惩治服务并举为主线,综合考虑煤矿安全管理、诚信建设等因素,评价煤矿安全保障程度,将煤矿类别确定为“红色、黄色、蓝色”三类,按照三种颜色分类施策,精准解决问题防控风险。监察执法三处根据各煤矿确定的颜色等级,建立“红、黄、蓝”三色监管管理台账,根据煤矿生产情况和精准分析研判实施动态调整更新。 二是明确等级判定标准,合理划分煤矿类别。根据煤矿确定的等级,将煤矿分别纳入红色、黄色、蓝色监察管理对象:本年度存在发生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执行监察指令、未经复工复产验收非法生产等8种行为的矿井纳入红色监察管理对象;存在灾害程度严重、隐患问题多且自检自查不认真、安全管理混乱等5种情况的矿井纳入黄色监察管理对象;其他矿井纳入蓝色监察管理对象。“红色”表示级别最高,纳入红色监察管理对象的矿井将被确定为重点监察对象,也将被确定为异地监察优先推荐煤矿。 三是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分类实施监察管理。实施办法的制定坚持“严”的总基调不放松,理直气壮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除确定为蓝色类别的煤矿按照日常要求开展监察执法工作外,确定为红色和黄色类别的煤矿均采取不同频次的零点行动、询问生产现状和工程进度、风险分析研判、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与煤矿监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服务指导等措施开展监察管理。确定为红色类别的煤矿还将采取在显著位置挂红色管理牌板、加大监察执法次数、开展普法教育、约谈地方政府或上级公司有关人员、按规定纳入联合惩戒等措施开展监察管理,实施精准执法,确保区域煤矿安全。 (稿件来源:监察执法三处 宋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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