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局关于近期连续发生三起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 |||
| 煤炭资讯网 | 2022/3/8 8:34:20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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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关于近期
矿安桂〔2022〕10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今年以来,我区河池市南丹县、宜州区境内连续发生三起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教训惨痛。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2年1月11日11时30分左右,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外包施工单位浙江南源矿建有限公司南丹分公司安全员陈某在井下400m水平主废石溜井处理溜井废石堵塞时,不慎与突然下陷的废石一起掉落到溜井内,造成1人死亡。2022年2月26日16时左右,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铜坑矿业分公司外包施工单位浙江天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丹分公司职工梁某岳、梁某友到井下386m水平203-1#线浅孔采矿点进行打钻作业时,被突然冒落石块(长2m,宽1m,厚0.3-0.4cm)压埋,造成1 人死亡1人受伤。2022年3月3日上午,河池市同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宜州区境内)员工韦某星到公司采石场一破操作室工作时,擅自进入砌砖砂给料场料仓内,被料仓内突然坍塌的石渣压埋,造成1人死亡。 二、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 (一)企业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企业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将外包施工单位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存在安全管理漏洞。 (四)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完善,风险辨识不全面,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管控和消除。 (五)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违规冒险作业。 (六)部分地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对事故调查处理和监管执法工作存在“宽、松、软”现象。 三、下步工作要求和安全防范措施 (一)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照责任制要求,明确分工,将安全生产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领导和每一位员工。 (二)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使各个岗位的操作规程更安全、更科学、更切合实际,并组织各岗位人员重新进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 (三)企业要扎实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工作。对各生产系统、各生产环节、各危害因素要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实事求是地进行分级分类,做到心中有数,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以管控。 (四)企业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工作,各带班领导要认真履行带班职责,各安全管理人员要全面排查,各班组要加强作业前安全确认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作业地点存在的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六)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单位的培训规定,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七)企业要加强“三违”整治力度。严格查处职工违章行为,严防冒险蛮干作业,杜绝干部违章指挥,切实把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八)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技术管理,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设施,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企业整体水平。 (九)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市、县(市、区)两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矿山安全监管职责,制定有针对性地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计划并认真实施,严格监督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严查严处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请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把本通报及时转发到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各矿山企业并督促抓好学习贯彻落实,严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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