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局“四措施”强化煤矿重大风险预判防控 | |||
| 煤炭资讯网 | 2022/4/8 8:49:06 安监动态 | ||
|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结合全省矿山安全生产情况,通过实施超前辨识预判、每月集中研判、提前发布预警、强化风险管控化解等措施,进一步做实做细预判防控煤矿重大风险工作,不断强化风险隐患的源头管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辨识预判。各监察执法处结合煤矿企业生产实际状况和日常检查情况等,定期对正常生产建设煤矿、隐患整改煤矿以及有人入井的长停矿井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研判,及时掌握矿井存在的重大风险或隐患情况。对正常生产矿井,重点分析研判矿井生产接续计划、主要生产安全系统、重大灾害治理、安全监控系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瓦斯超限报警等;对正常建设矿井,重点分析研判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单位资质条件、施工组织、重大灾害治理、安全监控系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瓦斯超限报警等;对启动隐患整改矿井,重点分析研判整改方案、整改地点及顺序、劳动组织、重大灾害治理、安全监控系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瓦斯超限报警等;对长停和淘汰退出矿井,重点分析研判人员入井管理、安全监控系统、淘汰退出计划及方案等。 二是集中研判。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由各监察执法处每半月对区域内矿井的安全风险进行逐矿分析与集中研判,在局双周例会上通报研判情况,并在月底组织开展月度集中研判,根据研判结果编制下月监察工作计划,做到精准监察执法。同时建立健全与相关市(州)、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分析研判、定期会商、督促落实”煤矿重大风险研判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推动精准执法落地见效。 三是提前预警。各监察执法处根据每月对区域内矿井的研判情况,梳理重大安全风险与问题隐患“两个清单”,有针对性的编制区域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预警信息提示,及时向区域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发布,制定落实管控措施,有效防范与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四是化解风险。根据风险分析研判情况建立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台账,由各监察执法处的联系监察员及时掌握联系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预警信息的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区域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开展定点帮扶指导,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到矿督促整改情况,合力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煤矿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