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局煤矿安全示范性监察侧记 ——查企与督政相结合 推动提升监察成效 | |||
| 煤炭资讯网 | 2022/5/23 8:44:43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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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1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局长王剑平带队,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和各监察执法处分管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副处长共11名监察员齐聚宜宾市,以“一通三防”、采掘接替、顶板管理等为重点内容,对川煤华荣能源公司新维煤矿开展示范性监察执法。 示范性监察执法,是四川局按照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以及国家矿山安监局部署要求,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查企”、“督政”职能在执法工作上做的探索,旨在强化执法精准性、规范性,提高执法效能,是现场执法从风险研判、方案制定、现场检查、隐患确认、意见交换、责任倒查全方位的示范,也是执法流程从笔录制作、证据固定、现场处理、案件审查、行政处罚全过程的示范。 “本次示范性监察,主要包括集中研判风险、听取专题汇报、现场精准检查、梳理隐患问题、责任认领倒查、督促监管落地等重点环节。”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煤矿安全监察处负责人介绍。 5月10日,监察组成员到矿后即召开“预备会”,结合已掌握的煤矿情况及图纸资料,对矿井“一通三防”、采掘布置、灾害治理等方面的安全风险进行集中研判,并制定了针对性的检查方案。随后,专题听取了煤矿基本情况、采掘布置现状、灾害治理程度等情况汇报,逐一进行询问和核实矿井主要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现场检查方案。 11-12日,监察执法组分5个专业监察小组通过查看现场和地面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该矿的“一通三防”、顶板管理及有关工作进行全面监察,检查发现8106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煤壁片帮严重,有15台掩护式液压支架护帮板损坏,针对这条隐患,监察组责令煤矿立即停止8106采面。监察组同时还另发现煤矿提供的斜坡提升设备设施检查记录存在虚假等33条隐患。检查结束后监察组组织了集体讨论,全面梳理、确认检查发现的隐患,形成清单,固定证据,形成统一监察意见。 13日上午,监察组在煤矿召开责任倒查与意见反馈专题会议,逐条通报检查发现的隐患内容,并由煤矿负责人当场予以确认和责任认领。在现场,煤矿企业相关责任人对监察组检查发现的34条隐患和问题全部进行了认领。监察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中22条隐患进行了立案调查,拟暂扣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1个采煤工作面、2个掘进工作面作业,并对煤矿企业和矿长等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通过此次检查,可以看出煤矿企业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较大差距,重大灾害治理观念尚未彻底转变,在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水害治理和火灾防治等方面还存在短板,特别是对8106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多台掩护式液压支架护帮板损坏的情况下仍然同意采面复产复工,复产验收把关不到位,对员工的教育培训还需进一步强化。”监察组要求,川煤华荣能源公司和煤矿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煤矿事故教训,认真整改本次示范性监察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举一反三,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强化重大灾害治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13日下午,监察组结合对新维煤矿的检查情况,按照“查企”与“督政”的要求,对宜宾市及筠连县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召开了检查情况通报会,就存在的问题与宜宾市人民政府交换了检查意见。监察组指出,部分煤矿企业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依法办矿意识亟待提高、煤矿安全条件尚需进一步提升改善、煤矿重大灾害治理还不到位,监管部门存在监管人员配备还需加强、监管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等问题。 “要坚决克服安全检查‘宽松软’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现象。”监察组要求,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省内外的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国家矿山安监局20条措施要求,根据辖区内煤矿特点,制定安全大检查方案,积极主动开展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配齐配强煤矿安全监管力量,加强监管执法,加大处罚力度,严查非法违法行为,特别要做好当前汛期各项防范措施,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督促企业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检查结束后,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责成监察执法二处会同宜宾市应急管理局跟踪督促新维煤矿抓好隐患问题的整改,对照隐患问题清单逐一倒查煤矿及上级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举一反三,抓好其他方面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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