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局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 |||
| 煤炭资讯网 | 2022/5/25 8:13:03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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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日9时15分,攸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兴隆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6.67万元。2022年3月12日0时40分,攸县小乌仙矿业有限公司小乌仙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9.3万元。 事故发生后,两个煤矿隐瞒不报,经群众举报后查实。国家矿山安监局湖南局依法组建事故调查组对2起事故进行了提级调查,目前已对兴隆煤矿董事长、矿长、安全副矿长、防治水副矿长和参与瞒报事故的医生等5人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罚款380万元;对小乌仙煤矿矿长、董事长(法人)、副董事长和参与瞒报事故的医生等4人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罚款380万元。 近年来,湖南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厉打击瞒报谎报事故行为。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牢牢守住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换取发展的红线底线,进一步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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