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至6月2日,按照我局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监察执法八处组织3个执法组分赴安顺市、黔南州,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坚持边监察边宣传,迅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执法组结合“法宣半小时”活动,分别在安顺马幺坡煤矿和打磨冲煤矿、龙里县红狮水泥石灰石矿山、福泉市哈麻冲煤矿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宣讲,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充分运用视频、PPT载体,向矿山企业宣讲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贵州省安委会60条措施,重点解读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安全生产条款。同时,收集整理30部事故警示教育片并转发辖区40多家煤矿,要求煤矿企业组织全员观看学习。
监察执法八处将持续结合矿山安全监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引导企业增强依法办矿治企理念,着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