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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经评论:拒绝“花钱受气” 对电商超长预售说“不”

煤炭资讯网 2022/6/13 21:28:05    一事一议

  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评论员子房先生认为,大部分消费者还是挺能忍的,不到万不得已,不愿意浪费更多时间和精力跟商家或平台“扯皮”。如果实在被坑得太狠了,一些人才会选择“用脚投票”。久而久之,在相对充分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商家和平台的利益最终也会受到损害。

  消费领域,永远不会缺少话题。上次,笔者关注了“消费券”;这回,再聊聊“电商超长预售”。

  或许有些人会说,这不是老话题嘛,还能说出什么新意来?此言差矣。现在不少人慢慢明白了一个道理,你所享受的生活状态或自身权利,并不是“天上掉馅饼”来的,你要不去捍卫它,也许就会被“漠视”。从这个角度来说,有时坚持谈老话题,也能谈出一些新意。

  咱们言归正传。多年来,商品房预售中的“酸甜苦辣”,买房人最有体会。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玩法”被电商学会了。用“理性经济人”的视角观察,选用预售模式,商家可以按需生产、避免库存及资金占用压力,平台能够拉长“购物节”的促销时间,消费者可以买到价格便宜的商品,三方得利,岂不美哉?

  有时,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这种“玩法”比较考验商家的诚信与契约精神,其中的“花样儿”多了去了。近日,媒体关注了“套路满满”的预售操作——有商家拖延发货、随意更改发货日期甚至单方面撤单、不接受退换货;还有商家打着预售幌子,将产品备货的库存成本、时间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最坑人的就是“预售比现买还贵”,一些“花钱受气”的消费者真是欲哭无泪。

  不久前,中消协已经点名超长预售,对部分商家设置预售商品不退换、预付金不退等不公平格式条款的行为,援引相关法规说“不”。有地方消保委也为消费者“撑腰”,表示“超长预售表面上商家履行了告知,并无不妥,但实际上商家利用经营优势地位,将产品备货的库存成本、时间成本完全转嫁给消费者,属于实质的不公平经营行为”。有了官方“背书”,当权益受到侵害时,一部分消费者能够主动去维权,我们理应“点赞”。

  当然,大部分消费者还是挺能忍的,不到万不得已,不愿意浪费更多时间和精力跟商家或平台“扯皮”。如果实在被坑得太狠了,一些人才会选择“用脚投票”。久而久之,在相对充分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商家和平台的利益最终也会受到损害。所以,商家要想长期实行预售模式,就必须制定公平合理的预售规则,并严格遵守预售规则的每项约定,既不可把预售规则变成“霸王条款”,也不能在预售方面“说一套做一套”,更不应拿疫情当违规违约的“挡箭牌”。作为电商平台,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好平台准入关,规范商家预售规则,并监督商家落实规则,重视消费者反馈的意见。

  自律固然重要,他律亦不可缺少。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向全国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关于规范“6·18”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白纸黑字写好了,也算是提前打了“预防针”。百姓常说,不打勤的,不打懒的,专打不长眼的。这种时候,商家在琢磨着“套路”消费者之前,是不是得多掂量一下?(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子房先生)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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