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局对漠河市红远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 |||
普法执法相结合 促主体责任落实 | |||
| 煤炭资讯网 | 2022/6/21 8:45:39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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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关于开展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2022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6月16日,黑龙江局组织检查组对漠河市红远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组对煤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一通三防、水害防治、采掘接续、三大系统运行及提升运输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结合煤矿事故案例,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对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 检查组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坚决守住安全红线。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15条硬措施”和国家局“20条措施”要求,以三年行动为抓手,打牢安全管理基础,要时刻绷紧安全弦,人人时时事事处处抓安全,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坚决守住不出事故的底线。二要强化管理,压实责任。要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完善各级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同时要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从主要负责人做起,利用安全生产月期间深入开展“学习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专题活动,以上率下,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三要全力防范汛期水害风险。要加强地面塌陷区的巡查治理,检查维护防排水设备设施,确保安全可靠。开展水害应急演练,优化应急响应程序,配齐应急物资,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同时与气象部门加强联系,极端天气坚决执行停产撤人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四要强化重大灾害治理,严防大风险大事故。要消除“灾害轻,怎么干都不会出大事”的麻痹思想,特别是进入暖层后,瓦斯、自然发火等灾害将逐步显现,要加强预警监测,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坚决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五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问题整改。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落实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并根据发现的问题倒查管理漏洞和制度缺失,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做到隐患问题减存量、遏增量,逐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大兴安岭地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部分监管人员陪同检查。 (稿件来源:监察执法五处 张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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