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局、贵州省公安厅: 着力深化行刑衔接协作配合 依法打击煤矿违法犯罪行为 | |||
| 煤炭资讯网 | 2022/6/6 9:01:45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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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矿山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纳雍县某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督导帮扶组将案件交由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办理。 在对纳雍县某煤矿进行安全生产举报现场核查时,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发现该煤矿存在故意遮挡井下视频监控系统、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危险作业罪规定的“在生产、作业中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相关法条。 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与贵州省公安厅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共同对纳雍县煤矿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进行全程指导。 纳雍县公安局与纳雍县能源局深化协作配合,成功侦破该煤矿陈某、赵某等人涉嫌危险作业犯罪案件。经侦查查明:2022年3月27日,该煤矿掘井班长陈某因害怕瓦斯超限报警,于是使用纸板将煤矿运输巷T2瓦斯传感器对面视频监控探头完全遮挡,并指示掘井工赵某使用塑料口袋将T2瓦斯传感器蒙蔽,导致瓦斯上传数值失真。 2022年5月,纳雍县能源局依法委托了第三方评测机构,对陈某、赵某遮挡蒙蔽T2瓦斯传感器及视频监控探头的行为进行了现实危险性分析并出具报告,认定陈某、赵某的行为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 近日,纳雍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危险作业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赵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下一步,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贵州省公安厅将持续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通力协作,严厉打击矿山领域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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