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矿建勘探  领导访谈  论文言论  人物展示  文教卫生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煤企聚焦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四川省落实煤炭市场价格政策有关工作

煤炭资讯网 2022/7/15 8:58:08    要闻

各有关市(州)发展改革委,有关燃煤发电企业、煤炭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要求,引导我省煤炭(动力煤,下同)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秦皇岛港下水煤、晋陕蒙等地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区间,按照自产煤炭与外调煤炭到燃煤电厂价格相近的原则,结合我省煤炭成本调查情况,经测算,四川省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为445元/吨~595元/吨(4000千卡,含税)。如无正当理由,四川省煤炭现货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不得超过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区间上限的50%。价格合理区间将根据煤炭生产成本和市场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二、各地要做好电煤市场价格监测和煤炭成本调查工作,准确掌握煤炭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变化,为开展电煤价格调控、评估完善省内煤矿价格合理区间提供支撑。相关企业要切实做好数据的报送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三、省内煤炭生产企业和燃煤发电企业要在省产煤炭价格合理区间内,签足签实签长中长期合同并加强诚信履约,有效实现煤、电价格传导,切实保障省内煤炭和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四、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和我省煤炭价格政策的宣传解读,密切关注煤、电市场价格情况,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及时查处市场主体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6日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编 辑:也禾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