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局召开2022年第十次工作例会 | |||
| 煤炭资讯网 | 2022/7/6 9:13:37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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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上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召开2022年第十次工作例会。局领导王剑平、鄢正文、吴永胜、唐渔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事故查处、监察执法、周末值班巡查、远程监察、罚款收缴、瓦斯和CO超限报警及追查处置、重大隐患查处和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重点工作情况;听取了各监察执法处、安全技术中心6月工作情况、风险研判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汇报;煤矿安全监察处、非煤矿安全监察处、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事故调查处、财务处等按照职能职责先后对各监察执法处工作开展业务指导,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局领导就分管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7月,全省矿山企业复工复产进入关键期,电煤保供进入新阶段,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全局要认真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的总体工作思路,全力防范化解矿山安全重大风险,大力推进“一优三减”,强化对地方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探索改进监察执法工作,推动远程监察,加强执法监督和考核,确保上级要求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落实事故矿井“七项制度”,抓好事故矿井的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现场会议、联合惩戒“黑名单”和整改回头看工作。二要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分片分库联系尾矿“头顶库”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监察工作,督政查企,重点监察高风险矿山、尾矿库,查重大隐患、防大事故。三要高度重视风险研判和抓实风险研判防范措施,继续强化对复产复工矿井的检查指导,坚决做到煤矿复产一处跟进监察一处,确保全省煤矿复产复工工作稳步推进。四要强化对升级改造矿井启动程序、条件、标准及隐患整改顺序的检查指导,督促煤矿优化通风系统,强化封闭区防灭火管理,确保升级改造矿井安全有序开工。五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严格保供煤矿的监管,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认真组织好复产煤矿“回头看评估式”监察、水害防治专项监察、安全培训专项监察、顶板管理专项监察等重点监察工作,督促煤矿及时消除隐患,坚决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六要严格汛期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及时发布、传达当地预警信息,督促矿山企业坚决执行暴雨紧急撤人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预警处置,严禁违规停送电,严禁擅自关闭监控系统等违法行为。七要严格按照《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开展督查。监督检查要提前制订督查方案、并及时向地方政府下达监察建议书。八要认真整改国家矿山安监局来川检查和专家解剖式检查发现的问题,运用好专家解剖式检查工作成果。九要加强远程监察工作。核查报警应急处置是否正确,查找煤矿监测探头安设是否正确、齐全,监控是否可靠,是否存在逃避监管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监察执法针对性。
会议强调,一要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迎峰度夏煤炭安全保供。要认真总结上半年监察执法工作,扬长避短,改进不足;抓好监测监控系统报警处理,对多次报警的矿严肃查处,对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要按照重大隐患严肃处理;监督专家解剖式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检查质量,督促落实专家解剖式检查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二要加大罚款收缴工作。今年以来的罚款,必须限期按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及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对历史遗留欠款要履行催收程序、尽快催缴,移交法院强制执行。三要严格执法精准执法。在监察执法和事故查处过程中,要做到严格执法、精准执法相结合,对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可能造成事故的安全隐患,必须对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严肃处理处罚,督促落实责任。四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加强党建引领,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不折不扣执行矿监系统“禁酒令”;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从企业、监管部门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对监察人员履职行为开展监督,采取请职工家属讲廉政监督、纪检员到矿山企业监督回访等方式,做细做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监察执法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持续保持全局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监察执法处全体监察员、安全技术中心班子成员和其他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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