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局监察执法四处对鹤岗矿业公司振兴煤矿开展水害防治专项监察 | |||
| 煤炭资讯网 | 2022/7/8 8:56:24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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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煤矿汛期“三防”和水害防治专项监察的通知 》要求, 7月5日,监察执法四处对振兴煤矿开展以水害防治为主的“1+N”式安全大检查。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煤矿工作汇报,并详细询问了采掘工作面水、火、瓦斯等灾害治理情况,然后按照分工表对井下采掘工作面、水仓水泵房进行详细检查。 检查组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20条措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扎扎实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深刻汲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警钟长鸣,全面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查全、查细、查严、查出风险、查出隐患问题,健全台账,紧盯整改,消除隐患。三是煤矿企业要组织开展水患全面排查治理工作,要强化险情观测和预警预报,严格落实强降雨天气撤人制度,确保人员安全;四是做好防汛物资储备,要安排充足的人员,制定有效防范措施,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和值班制度,时刻准备应对雨水灾害。五是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三年行动收官”为契机,大力推进煤矿治本攻坚,立足于“两个根本”,破解深层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六是要精准研判风险,煤矿要紧盯水、火、瓦斯等重大灾害和风险,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严防漏管失控,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环境。 (稿件来源:监察执法四处 焦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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