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局监察执法一处对恒之大煤矿开展“1+N”式水害防治和安全培训专项监察 | |||
| 煤炭资讯网 | 2022/8/10 8:38:56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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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8月7日,监察执法一处对恒山区恒之大煤矿开展“1+N”式水害防治和安全培训专项监察,重点检查了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雨季“三防”措施、机电运输、应急管理、安全监控系统及安全培训等内容。 检查组要求,煤矿企业一是要按规定组织建设,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四方要切实履行各方职责,按设计和施工顺序组织施工,加强施工期间安全管理,做到“十个必须”、不碰“十个不得”、杜绝“十个严禁”;二是要在“七上八下”的防汛关键时期,必须严格落实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制度,密切关注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强降雨期间加强地面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撤出所有作业人员;三是要按要求配备防汛物资装备,加强防汛物资检查、装备维护保养,确保物资充足、装备时刻处于适用状态,非应灾情况下禁止调用应急物资、装备,确保安全度汛;四是要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分析研判,重点分析研判井下运输系统、运输环节、通风系统、汛期水害防治等方面重大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并由专人负责措施落实监督。 检查组强调,恒山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煤矿企业联系包保制度,细化联系包保工作措施,对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安全巡查人员的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进行考核,严防空岗缺位、漏管失控,充分发挥煤矿驻矿监管员前沿哨兵作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稿件来源:监察执法一处 苏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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