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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 来:安全生产 重在守法

煤炭资讯网 2022/8/12 21:20:38    一事一议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廖建湘在《当好第一责任人,建好平安湘煤》的报告中,提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任务,也是一个很高的要求,更是一个要努力实践的号召。
       首先,《安全生产法》是对安全生产的科学规范,是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的法律,依法管理安全生产,是生产单位首要和最大的责任。强调遵守安全生产法,非常有针对性。不容讳言,对于安全生产也有一个不断加深认识的过程。在一些单位,在个别地方曾经出现了安全生产“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情况,并且受到严厉批评;但这并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和解决问题。有了安全生产法,从法律的高度来提出问题,就不一样了。不做好安全生产,是一种违法行为,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要承担后果,受到法律的严惩。必须明确这个概念:安全生产不是可有可无的事,也不是可紧可松的事。在处理安全生产上,一定要依法办事,要学法懂法用法,将安全生产纳入法律的范围,生产行为就有了规范和准则。
      其次,对于“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一般认为强调的是企业主要领导者的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具有重要作用。报告中大力提倡“人人都是安全员”,就明确了每个人都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这样做的效果是:安全生产不能是领导抓得紧就重视一下,反之就可以松一下。而是每个员工在生产劳动中,本人就是安全第一责任者,就是安全员。因此,每一个人都要坚决做到安全生产,否则就是违法,就要受到法律的处罚。安全生产不仅是领导的事,也是个人的事,是不可分割的,直接关系到企业和员工的切身利益。
      第三,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有利于建立单位与个人的利益共同体。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依法管理安全生产的实体。每一个人都要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受到法律的约束。企业与个人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企业发展与每一个员工息息相关。安全生产事关重大,对企业形成一票否决的影响。企业利益由大家分享,其损失也是全体人员负担。牢固树立遵守安全生产法,明确和落实安全第一责任人,人人争当安全员,安全生产没有局外人,对于建设平安企业和平安湘煤都具有非常深刻的教育和现实意义。


作者:湖南省资兴焦电股份有限公司 蒋 来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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