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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以及广西历年七、八月份煤矿水害事故多发的实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结合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近期工作要求,开展专题研判,采取五项措施强化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发生。
一、强化思想引领抓落实防事故。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会上强调的“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要求,按照全国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黄玉治局长近期工作要求,胸怀“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围绕“两个根本”,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突出党建引领,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重点工作抓落实防事故。紧盯煤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攻坚目标,结合大检查专项整治事项和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突出对系统治理采掘比例失调、监控系统故障多、通风系统不可靠、有瓦斯和一氧化碳超限、探放水措施不落实和以前事故多发煤矿开展短周期监察执法,及时跟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推动地方政府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强化责任担当抓落实防事故。建立健全执法检查带队负责人责任制,压紧压实执法带队责任人的执法责任。检查前,带队负责人要组织分析研判所检查煤矿的灾害特点和主要安全风险,结合日常监察、联系包保、联系指导等掌握的情况,精准确定检查重点,合理制定检查方案,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组织集体研究讨论,严格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行政处罚,做到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四、强化安全标准抓落实防事故。紧紧扭住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这个“牛鼻子”,在防瓦斯、防水害、防火灾、防顶板等事故方面和加快解决采掘比例失调问题上下功夫,持续推进煤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国务院15条硬措施和国实矿山安全监察局20条具体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一优三减”措施,防治水“三专两探一撤”措施,毫不松懈地抓好监察执法工作。
五、强化警示教育抓落实防事故。督促企业建立事故警示教育制度,用“四个对待”开展警示教育。即: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对待,引以为戒;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对待,举一反三;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杜绝侥幸;把历史上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对待,警钟长鸣。切实用事故案例教育人、警示人、提升人。促使企业从安全管理上升到生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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