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监察执法五处在基地组织对晴隆县新华煤矿涉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职等违法违规案件进行公开裁定,晴隆县能源局、贞丰县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及晴隆县、贞丰县12家煤矿企业负责人等30余人参加了公开裁定会议。
会议按照规定实施了公开裁定流程,公开裁定小组经讨论研究作出了裁定,现场宣布了针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职等12项违法违规行为对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裁定结果。
会议强调,煤矿要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结合矿井实际编制灾害治理的三年方案、五年计划和十年规划,确保风险的超前管控和灾害的超前治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参加裁定的企业代表均表示要认真吸取新华煤矿违法违规教训,以此为镜,举一反三,主动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会议还对《贵州省煤矿瓦斯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高悬法律利剑 护航矿山安全》进行了集中宣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