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开展煤矿安全“强监管、控风险、保安全”攻坚行动 | |||
| 煤炭资讯网 | 2022/9/14 8:35:01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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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部署煤矿安全“强监管、控风险、保安全”攻坚行动(以下简称“保安全”攻坚行动)。为全力防范化解煤矿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发生,从即日起至10月底,四川全省将开展煤矿安全“强监管、控风险、保安全”攻坚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保安全”攻坚行动以全省所有正常生产矿井、正常建设矿井、正在整改作业矿井(特别是其中的“严格监管少量保留”矿井)为重点对象,以防范煤矿瓦斯、顶板、水害、机电、运输事故为核心内容组织开展,旨在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能力水平,确保行动期间全省所有煤矿不发生亡人事故,不发生重大涉险事故。 根据部署,此次攻坚行动将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部署,自查自改。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制定具体的“强监管、控风险、保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集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分级组织观看近期煤矿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筑牢生命线,我为安全 做贡献”大讨论等,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开展以防范瓦斯、顶板、水害、机电、和运输事故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立查立改发现的问题隐患。二是执法检查,强力整治。整合省、市、县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力量,全员下沉一线,按照一矿一组的方式,对所有煤矿进行执法检查。对煤矿企业自查自改不力的,一律责令推倒重来;对检查发现的所有事故隐患立即责令现场整改,不能及时整改且危及矿工生命安全的,一律责令停止作业;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一律实施行政处罚,一律对煤矿矿长问责和安全考核记分,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少量保留”矿井超作业区域生产、灾害治理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对正在进行整改作业的煤矿,凡不按整改内容组织施工的,一律责令停止整改;凡整改内容已完成的,必须责令停止作业,按规定组织验收;凡借整改之名行生产之实的,一律暂扣有关证照、撤销项目审批文件,责令停产整顿或撤销相应资质。三是驻矿蹲守,严控风险。对全省所有井下有人的煤矿进行蹲点督导,对各煤矿的所有作业区域进行重新审定,重新审查技术报告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帮助指导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制定管控措施。督促矿井供电不可靠不稳定、安全监控系统 运行不正常、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的煤矿停止井下作业;对井下作业区域不具备安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的一律责令停止作业。全省所有煤矿负责人必须落实24小时驻矿盯守。四是全面总结,完善机制。各产煤市(州)、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将指导煤矿进行攻坚行动小结,提炼经验、复盘差距,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据悉,“保安全”攻坚行动将按照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全面辨识管控风险、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全面盯死看牢、全面落实有检查必执法的刚性要求等“五个全面”工作措施,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推进,严防空档盲区,确保把“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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