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局监察执法七处开展辖区非煤矿山基本安全条件排查整治工作 | |||
| 煤炭资讯网 | 2023/10/9 8:43:52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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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深刻吸取近期矿山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矿山企业安全基础,近日,监察执法七处下发《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基本安全条件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将所有正常生产、建设、整改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都纳入了排查范围,对于启动复工复产、有人作业的长期停产停建金属非金属矿山也要求按照正常生产建设矿山进行排查整治。对无人作业的长期停产停建金属非金属矿山,要求负责日常安全监管的部门严格落实驻矿盯守或者联系盯守责任。 《通知》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规范,结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自查自改工作,重点突出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注重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聚焦水、火、顶 板、尾矿库溃坝和泄漏等重大灾害,持续深化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自改,形成报告。 《通知》强调,监管部门要认真开展排查。市级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1次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建立台账,跟踪督办,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逐一整改销号;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搞形式、走过场、绕道走,及时总结排查工作并形成工作报告。 《通知》指出,监察执法七处将适时对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查不出问题、隐患问题整改率低的单位进行曝光、通报、约谈,确保隐患排查“零放过”、隐患整改 “零遗留”,坚决防止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排查整治不及时、不到位演变为重大事故隐患。 (稿件来源:监察执法七处 王丛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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