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煤市分析  政策法规  技术论文  矿山安全  事故案例  煤价行情  在线投稿  | 西北站  华中站 | 特约通讯员档案


西安调整采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售价

煤炭资讯网 2023/11/10 9:25:16    能源
11月6日,西安市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调整2023—2024年度采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
 
按照该通知,西安市根据上游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变动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其中,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机构、社区康护机构、养老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等)教学和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为2.2元/立方米;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用气销售价格为2.2元/立方米;集中供热企业供暖用气销售价格为2.79元/立方米;非居民合同内用气销售价格为3.49元/立方米,合同外用气销售价格由城镇燃气企业和用户按照不高于“实际采购成本+配气价格(0.7元/立方米)”的原则协商确定;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4.39元/立方米。调整后的价格执行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4年3月31日。
 
该通知要求,集中供热企业终端热价保持不变,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鼓励小区自备锅炉居民终端热价保持不变,将加大对随意涨价、群众反映强烈行为的监审处罚力度。同时,西安市将强化对城燃企业、供热企业的运行成本监审和服务质量考核,结合成本监审、绩效评价情况,确定补贴数额,促进城燃和供热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作者: 记者 杨晓梅 见习记者 孙丹 


来源:陕西日报      编 辑:也禾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
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