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矿建勘探  领导访谈  论文言论  人物展示  文教卫生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煤企聚焦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安徽局推动履责 有规可循

煤炭资讯网 2023/11/2 8:53:15    安监动态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局安徽局出台《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安徽局依法履行矿山安全国家监察职责,对负有矿山安全监管职责的省级有关部门,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要求,《办法》从监督检查主要内容、计划编制、检查频次、工作组织、方式选择、监察意见建议、监察建议书下达、问题跟踪督办、检查报告等9个方面,明确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流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办法》指出,监督检查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批复的年度监察执法计划开展工作,明确监督检查组织领导、检查方式;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落实情况。《办法》要求,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安徽局及时向有关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下达监察意见和建议,由承办处室跟踪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安徽局每半年开展一次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记者程璐报道)来源:中国煤炭报



来源:安徽局      编 辑:也禾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