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局召开贯彻落实“11.16”重大火灾事故 指示批示精神专题会议 | |||
| 煤炭资讯网 | 2023/11/23 8:47:39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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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社,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曹佐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李强总理批示精神,以及其他领导同志关于山西吕梁离石永聚煤业有限公司办公楼“11·16”重大火灾事故批示要求,对各监察执法处近期工作重点提出相关要求。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曹佐勇指出,山西吕梁离石永聚煤业有限公司办公楼“11·16”重大火灾事故,伤亡惨烈,教训深刻,影响恶劣,各执法处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牢记“年初出事故白干一年,年末出事故一年白干”,守好岁末年初关键节点,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控制一般事故。各监察执法处一要督促煤矿企业即刻对井上、井下全部生产区域和包括地面办公设施在内的非生产区域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三堂一舍隐患排查治理,全省32处使用吊篮更衣装备的矿井,立即断电、停用。二要督促各煤矿企业(包括正常生产建设和停产整改矿山),即刻开展自救器使用培训、使用考核,全面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作业人员能够熟练使用自救器、准确掌握避灾路线。三要对督政查企情况进行梳理,查漏补缺,确保完成督政查企的年度计划,抓好督政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长存不改问题的整改跟踪工作。四要结合“隐患大起底和帮扶式检查”活动的安排,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回头看”,将今年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纳入“隐患大起底和帮扶式检查”的必查项目,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假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一律责令停工停产整顿。五要跟踪检查隐患问题整改情况,本月底隐患问题整改率至少达到90%;将监管部门驻矿人员履职情况纳入重点监察项目;督促监管部门及各煤矿上级公司成立调度室,并保证能够正常运行。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社指出,山西吕梁离石永聚煤业有限公司办公楼“11·16”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日常监管监察重点下,忽略了地面重点场所,各执法处室要吸取事故教训,深刻反思,对日常监察工作重点再审视、再细化,做到风险研判细、实、稳、准,日常监察要找准重点、抓住关键,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对于各执法处下步工作安排,李社提出六点要求。一要将煤矿企业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及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重点监察项目,坚持“逢查必考”、对自救器佩戴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演练活动开展不认真、不全面、不彻底,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的矿井企业,从严查处,从重追责。二要加大风险研判力度,提高风险研判的准确性,对于研判出的“不放心”矿井,优先开展大起底帮扶式检查,各执法处注重检查方式,坚持“四不两直”式检查,各执法组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在生产班或者夜班时间进行的突击式检查。三要做好我局关于“隐患大起底和帮扶式检查”的政策解读工作,让煤矿企业、监管部门放下思想包袱,敢于暴露问题,放手解决问题,齐心协力守住年底安全底线,为明年安全工作打好坚实基础。四要督促各煤矿企业要加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重大灾害治理工作力度,严格审查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查清矿山隐蔽致灾因素,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内容缺失、手段单一、编造数据、弄虚作假的,一律推倒重来。五要做好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及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的亮点性总结,在中国煤炭报、国家局官网等媒体平台上发出陕西声音。六要做好查企督政总结收尾工作,查企督政重在抓问题整改落实,对于存在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履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且长存不改、屡查屡犯的单位,各部门按照分工进行约谈警示。 政策法规处、煤监处、各执法处及应急救援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煤监处、政策法规处对各执法处近期重点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执法处就“11·16”重大火灾事故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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