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 | ||||||||||||||||||||||||||||||||||||||||||||||||||||||||||||||||||||||||||||||||||||||||||||||||
| 煤炭资讯网 | 2023/2/17 9:08:08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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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湘办发〔2015〕51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提高矿山安全生产领域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持续提升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增强矿山安全生产领域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突出矿山安全生产领域普法重点内容,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矿山安全生产领域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推动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 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直属各级党组织学习重点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并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普及宪法及其相关法知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等国家重要法律。继续组织开展民法典、保守国家秘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重要法律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理念,提升社会公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四)深入学习宣传矿山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围绕矿山安全监察中心工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矿山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不断提升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安全生产风险的能力,提高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依法开展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能力。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提高湖南矿山安全监察系统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 普法任务 (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直属各级党组织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责任单位:机关党委牵头,各级党组织配合)(时间:全年) (二)将法治学习作为内部“大讲堂”重要内容。组织系统内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矿山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及时跟进学习其它与系统内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或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责任单位:人事处牵头,其他处室、中心配合) (时间:全年) (三)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根据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统一安排,编订学法读本、考法题库,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法。(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其他处室、中心配合) (时间:根据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安排) (四)常态化开展保密宣传教育。通过及时推送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保密工作要求等,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办公室)(时间:全年) (五)矿山安全监察过程中进行常态化普法宣传。将普法宣传贯穿于监察执法、监督检查见面会、通报会,行政处罚案件公开裁定、处罚告知、决定送达等环节,结合检查发现问题,对应的法律法规要求,对矿山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及人员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矿山安全宣教平台,组织矿山企业相关人员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责任单位:各监察执法处、各业务指导处室、救援指挥中心) (时间:全年) (六)开展“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讲、警示教育,以及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条幅、主流媒体、矿山安全宣教平台等载体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宪法的集中宣传。(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其他处室、中心配合) (时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6月,“宪法宣传周”活动为12月) (七)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对典型事故案例及时制作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历史上的本周”栏目,以历史上的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敲响安全警钟。(责任单位:事故调查处 ) (时间:全年) (八)建设普法法治专栏。及时对局门户网站普法法治专栏进行更新维护,发布新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其解读、以案释法案例、普法工作动态等普法法治相关内容。(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时间:全年) (九)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发挥我局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队作用,深入乡村振兴帮扶点宣传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责任单位: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队) (时间:全年)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组织实施和协同配合,推动各项普法工作任务落地落细。 (二)提高普法实效。结合系统内工作人员、矿山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及人员、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法治宣传教育需求,明确普法宣传重点,依托主流媒体,充分利用湖南矿山宣教平台等新型传播方式,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对象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 (三)做好总结宣传。及时对普法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局门户网站等讲好法治宣传故事,营造法制宣传的浓厚氛围。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2023年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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