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监察执法一处在贵州湾田煤业集团开展旧屋基井区、梓木戛煤矿行政处罚案件公开裁定暨警示教育。
会议通报了两矿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资料、拟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依法对煤矿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罚裁定,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会议要求,各煤矿企业必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好安全和生产,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一要深刻吸取黔西市谷里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扎实开展瓦斯治理专项整治工作;二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要结合矿井采掘接续和灾害治理计划,扎实推进“三零”目标管理;四要常态化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大力推动煤矿区队班组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监察执法一处、盘州市能源局、盘州市部分煤矿企业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