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局二季度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将紧盯这些重点 | |||
| 煤炭资讯网 | 2023/4/6 9:05:03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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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印发二季度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在分析研判二季度煤矿安全风险的基础上,明确了监察执法将紧盯的重点。
一、精准“查企”,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精准研判风险。监察员定期调度煤矿的重大风险情况、基本情况等,适时查看监测预警系统,加强研判,发现异常,及时督促煤矿抓好整改。各执法处每周分析研判区域内煤矿存在的风险,及时发出预警,每月底形成风险研判报告,精准确定下月度监察计划。针对煤矿瓦斯灾害,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针对汛期情况,开展水害防治专项监察。 2、精准打非治违。采取突击夜查、节假日抽查和用好群众举报核查等方式,严肃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主体责任监察的要求,“由事到人、由矿到企”开展穿透式责任倒查。强化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3、精准帮扶指导。对每次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指导煤矿制定隐患整改“五定表”,并在井口、办公楼公示,确保隐患整改闭环销号。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对想干好、愿投入但技术弱、基础差的煤矿,要推动地方政府组织开展定向帮扶,指导煤矿强化技术管理,夯实安全基础。
二、严格“督政”,推进地方监管责任落实 1、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履行国家监察职责,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二季度至少对曲靖市及其8个产煤县区、昭通市及镇雄县开展一次监督检查,上半年至少对其他产煤州市、县区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2、严格对标检查。聚焦推动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及我省64条细化措施、《云南省煤矿安全联系包保、驻矿盯守人员重点检查内容(试行)》,重点督促地方政府明确每一处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主体,督促地方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落实联系包保、驻矿盯守责任。 3、严格提出建议。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及时向有关地方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三、强化“兜底”,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实 1、强化督导帮扶反馈问题整改。督促被检地区、企业针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督导帮扶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工作要求。 2、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结合月度监察执法计划,聚焦3个方面12项整治任务,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综合整治,牵头对11处露天煤矿开展专项整治。 3、强化云南煤矿突出问题整改。认真对照《云南省矿山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清单》,强化工作督办,推动问题整改、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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