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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矿山安全生产视频工作会议、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座谈会议和湖南局5月份工作例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5月8日,监察执法一处与娄底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会商联席会,分析研判娄底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认真谋划下阶段工作具体举措。
会议要求,一是突出政治导向,进一步提高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到矿山安全生产事关经济发展大局、事关矿山高质量发展、事关矿工生命财产安全,要做到宁可“小题大做”、不可“大题小做”;宁可“大惊小怪”、不可“不惊不怪”;宁可抓重、不可抓漏,坚决扛起杜绝矿山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政治责任,以稳定的矿山安全形势践行“两个维护”。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抓好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聚焦《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树立“查处隐患就是避免事故”理念,汲取杨梅山煤矿“4.14”高值瓦斯超限教训,深入排查矿山特别是煤矿瓦斯、水害和顶板管理各种重大隐患,将严格监管监察执法作为重要手段。聚焦《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的通知》要求,明确目标,按照8(矿山)+1(尾矿库)整治重点,推动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三是齐抓共管,凝聚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合力。应急管理部门要将湖南局移送非煤矿山处罚情况按月及时报送查处结果,要认真落实湖南局对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监察意见并及时反馈结果,加强对矿山企业服务力度,促进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要充分保持沟通协调,坚决纠正部分科研院校未按照资质要求开展技术鉴定工作,开展瓦斯参数测定、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技术服务责任不明确和程序不规范、结论不充分等行为,确保突出矿井安全生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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