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矿建勘探  领导访谈  论文言论  人物展示  文教卫生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煤企聚焦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警方通报男子被撞飞系司机将油门当刹车,律师:肇事者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煤炭资讯网 2023/5/20 20:16:56    一事一议

极目新闻记者 丁鹏

5月17日,京台高速济南服务区内发生一起惨烈事故,一辆高速行驶的轿车将一男子撞飞,场面惨烈。19日,济南高速交警发布通报称,驾驶员于某因操作不当,将油门当刹车,造成行人高某死亡已被警方控制。律师表示,肇事者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目击者申先生表示,肇事者撞到人后继续高速前行,将一个混凝土防护栏撞出一百多米远,司机被卡在车内,身上全是血。司机是一名中年男子,戴着眼镜,车内副驾驶上还有乘客,他没敢靠近观看。

轿车撞上黑衣男子前一瞬(事发时现场视频截图)

19日晚,济南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发布通报称,2023年5月17日14时14分许,于某(男58岁,江苏人)驾驶苏K168RR号小型轿车沿京台高速公路行驶至长清服务区内,因操作不当,将油门当刹车,造成行人高某死亡。于某随即被警方控制,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通报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警方通报,司机错把油门当成刹车,属于重大过失,对于造成高某死亡的损害结果,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除了承担刑事责任以外,于某还要对高某的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9 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此,受害人家属可以向肇事者主张死亡赔偿。



来源:极目新闻      编 辑:肖平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