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局集中开展3场专题培训 | |||
深学业务、细学标准 | |||
| 煤炭资讯网 | 2023/6/25 8:35:20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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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结合主题教育部署、“能力提升计划”安排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水害防治现场工作会议等要求,集中组织开展煤矿防治水方面1个专题培训,以及非煤矿山安全监察方面2个专题培训。 剖析事故案例,明晰防治重点——煤矿防治水专题培训
当日上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邀请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水文地质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黄选明授课,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题培训。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全体监察员,局属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州、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有关人员,重点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共计200余人参加。
黄选明总结了近年来全国煤矿水害事故特征,针对云南实际,通过解析典型水害事故案例方式,重点讲授了煤矿老空水防控措施和顶板离层水形成机理、防控技术体系,提出了煤矿水害防治重点。 培训会要求,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建设。督促煤矿企业紧盯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与治理、防治水三区管理、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等基础工作,认真梳理、查漏补缺,查清条件、筑牢根基。落实矿井老空水防治措施。坚持“三专、两探、一撤”原则,落实“四步工作法”的探放要求,做到查全、探清、放净、验准,切实汲取大山脚煤矿、兴隆煤矿及阿贵联办煤矿2022年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强化矿井隔离层水害防治。督促煤矿企业精细探查、精准预判,采取采前预疏放、采中离层水探放等综合措施,消除隐患;高度重视水体下采煤,规范开展专门勘探、专项论证、专项设计等防治水工作。推进矿井水害预警系统建设。推动煤矿企业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做到具备条件1矿、及时联网1矿,尽快将煤矿水害感知数据接入风险预警监测系统,实施联网监测,推进水害预警系统建设工作。提高人员应急防变能力。加强矿井一线工作人员防治水知识培训,提高突水征兆的辨识能力;开展汛期应急预案演练和防排水系统排查工作,针对缺陷及时留设应急逃生通道、提高探放水等级、调整采掘接续等,最大限度降低突水事故造成的危害。 解读“判定标准”,强化精准执法——非煤矿山监察专题培训
当日下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召开《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培训会议,邀请昆明理工大学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院长、云南省防灾减灾研究院执行院长杨溢,就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作专题讲座;邀请应急管理部尾矿专业专家组成员、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尾矿及固废安全处置中心主任蓝蓉,就尾矿库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专题讲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全体监察员、局属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杨溢结合多年从事的矿山安全工程技术、灾害分析与防治、风险分析与管控、监测分析与预警、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具体工作实践及总结,深入剖析45种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的产生内因外因、消除措施、排查治理重点要点、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处罚依据。
蓝蓉从尾矿库汛期防洪及排洪系统、尾砂排放、坝体抗滑稳定性、安全管理等11个方面详细阐述、解析了尾矿库存在的19种重大事故隐患,对监察监管中辨识隐患、判定重大隐患,以及隐患整改的方法路径等作出指导。 培训会要求,继续强化标准学习。继续强化《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解读的再学习,进一步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主要类型、表现形式、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处罚依据、消除方式方法等,不断提升重大事故隐患精准判定及辨别能力提升监察能力水平。对标对表严格监察。对标对表严格监察抽查检查,综合运用处理处罚、通报、约谈、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行刑衔接等措施,督促矿山企业排查整改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汛期安全防范。督促矿山企业认真落实预防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有关要求,督促州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健全机制制度、加强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监管,协同推进有效预防暴雨、洪水、雷电、台风、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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