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广西环江下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下金矿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县驯乐乡 | 914512267537434662 | 赵伊孙 | 桂煤安监罚〔2023〕001号 | 1.八采区西翼泵房有1台水泵电机没有MA标志;2.未按规定分别配备采煤、掘进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3.该矿的多份隐患整改验收表分别记录矿安监部长刘春华于2023年3月17日、18日、20日、4月3日、5日、20日验收井下多条隐患,但检查人员定位系统发现上述日期刘春华均未下井;4.2023年2月至5月矿井新入职井下作业人员54名,其中27名员工未签订师带徒协议,未按照规定安排有经验的师傅带领新上岗的井下作业人员实习;抽查新入职员工龙四云、石应风、石志林在2023年2月至4月(实习期)期间未取得工人师傅签名的实习合格证明,3人共独立上岗作业8个班;5.八采区西翼采区泵房只安装2台额定功率22kW水泵,与八采区西翼采区设计安装3台额定功率55kW水泵的要求不符;6.8116块段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实际倾角+11°,孔深30米)未按探放水设计(设计倾角+15°,孔深30米)施工;7.8112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退后约30米处,顶板有淋水,未查明原因未立即停止施工,确定探水线,实施超前探放水;8.8116块段探放水施工人员黄忠、韦腾、梁列清、蒙安宁、韦大浦、蒙志军未持煤矿探放水作业工证;9.猴车第40、61、71-75号横梁钢丝绳托轮固定螺丝松动;第90-96号横梁段,吊椅中心至巷道一侧突出部分的距离不足0.4m,110-113号横梁段吊椅中心至巷道一侧突出部分的距离不足0.3m,小于规定的0.7m;113号横梁前后段即下部上下车乘人平台处,钢丝绳距巷道壁不足1m(局部不足0.4米),人行道高度不足1.5m;10.回风暗斜井及上下车场使用的轨道为15kg/m的铁轨;11.新皮带斜井带式输送机的输送带安设的3个急停装置失效;八采区西冀3号带式输送机的输送带撕裂保护装置失效,温度传感器未固定;八采区西冀4号带式输送机的输送带15m、40m处防跑偏装置失效;12.八采区西翼轨道下山使用调度绞车提升运输;13.中央变电硐室防火门、防水闸门不能关闭;3台排水泵与2台排水泵未形成环形管道连接。 | 分别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六项;2.《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3.《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五条;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6.《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7.《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七项;11.《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 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处二万元罚款;2.该单位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符合依法从轻处罚情形,责令停产整顿,处五十万元罚款;3.给予警告;4.给予警告;5.处二万元罚款;6.给予警告;7.给予警告;8.处三万元罚款;9.处二万元罚款;10.处二万元罚款;11.该单位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符合依法从轻处罚情形,责令停产整顿,处五十万元罚款;12.处二万元罚款;13.处二万元罚款。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对煤矿合并处罚,责令停产整顿,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元整(¥1,150,000.00) 。 | 2023年7月5日 | 1年 | |
2 | 方雷 | 南宁市鲁班路77号 | | | 桂煤安监罚〔2023〕002号 | 1.未按规定分别配备采煤、掘进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2.新皮带斜井带式输送机的输送带安设的3个急停装置失效;八采区西冀3号带式输送机的输送带撕裂保护装置失效,温度传感器未固定;八采区西冀4号带式输送机的输送带15m、40m处防跑偏装置失效。 | 分别依据:1.《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2.《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 | 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处三万元罚款;2.处三万元罚款。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合并处罚,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 2023年7月5日 | 1年 | |
3 | 宜州市安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冲谷煤矿一号井 | | 91451200680121104R | 周山峰 | 桂煤安监罚〔2023〕003号 | 1.1603回风巷三号钻场2#、3#探放水钻孔的布置未按探放水设计施工;2.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每月未开展水害隐患排查;3.+56二号通风上山西端口单体液压支柱处有10m长的巷道净高只有1.1m,不符合矿井《+56二号通风上山作业规程》规定巷道规格煤巷净高1.6m的要求;4.1602工作面运输顺槽3处铰接顶梁未按作业规程插上插销;5.6号密闭口处1个动力电缆接线盒的金属外壳接地线缆已断开;6.井下1602运输巷发现两辆矿车没有碰头;7.采矿技术员由生产副矿长涂湘平兼任,掘进技术员由总工程师熊荣盛兼任,机电技术员由机电副矿长周拼如兼任。 | 分别依据: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 | 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给予警告,处二万元罚款;2.给予警告;3.给予警告,处二万元罚款;4.给予警告;5.处二万元罚款;6.处二万元罚款;7.处三万元罚款。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对煤矿合并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 | | | |
4 | 龙湘才 | 湖南娄底市涟源市湄江镇湄塘村 | | | 桂煤安监罚〔2023〕004号 | 1.1603回风巷三号钻场2#、3#探放水钻孔的布置未按探放水设计施工;2.+56二号通风上山西端口单体液压支柱处有10m长的巷道净高只有1.1m,不符合矿井《+56二号通风上山作业规程》规定巷道规格煤巷净高1.6m的要求。 | 分别依据: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 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给予警告,处二千元罚款;2.给予警告,处二千元罚款。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合并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 2023年7月5日 | 1年 | |